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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开区蝶湖小学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时间:2025-10-15 来源: 郑州上学网 作者:郑小编阅读:

     

相信种子,相信岁月

郑州蝶湖小学 | 南明·全人之美课程研究院托管学校
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做一个自我实现着的自由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校园课后服务资源,满足学生课余生活与学习的需求,提升课后服务的专业性与多样性。

在前期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体育健康类(如跳绳、球类、棋类、武术、田径等)、思维拓展类(如思维游戏、科学实验、科创、编程、无人机等)、艺术素养类(如绘画、舞蹈、合唱、乐器、戏剧等)、实践技能类(如手工、烘焙、种植等)等项目的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Part.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完善服务机制,推动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阵地与校外非学科培训优质课程资源有机衔接,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Part.二、遴选原则

1.立德树人原则

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公益属性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引入课程的收费标准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3.公开公正原则

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遴选结果的机构名称、课程项目、服务报价等将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自主申报原则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可自主向学校申报相关课程,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通过遴选的课后服务项目坚持学生自主选择、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变相强迫。

5.动态管理原则

学校对入围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质量不佳的课程,将在下一学期予以退出。对有违规情况的机构,参照负面清单的要求,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实行立即退出制并将违规情况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Part.三、合作目的

在坚持立德树人、公益属性、公开公正、自主申报、动态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与校外非学科专业机构、团队合作,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先进教学理念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学校课后服务注入新活力,提升课后服务活动的品质与影响力,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富有吸引力的校园社团文化。

Part.四、合作模式

1.课程共建

与合作方共同设计社团课程体系,将专业知识、技能与学校教学。

2.师资共享

合作方选派专业教练、导师等参与社团日常教学与指导,学校教师协同配合,实现校内外师资优势互补。

3.活动联办

联合开展校内外社团展示、竞赛、交流等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与展示的平台。

4.资源共享

共享教学场地、器材设备、教学资料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活动成本。

Part.五、招募条件

引入的非学科机构原则上以经开区为主,如不能满足学校需求,可适当引入周边临近区域优质非学科资源。

1.办学资质

应获得科技、文旅、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明,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法人登记。

2.信用信誉

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从业人员

进入学校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应为机构正式聘用的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具备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的身体条件和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心理健康,无犯罪记录,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4.培训内容

遴选的非学科服务项目应与该机构办学许可的培训内容相一致,服务项目质量应与该机构校外培训同质同量,选用的课程教材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5.资金监管

应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按照非学科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缴纳足额风险保证金,所有收费、退费均应全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

6.合作意愿

高度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社团发展目标,愿意长期稳定合作,积极参与社团建设与管理,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Part.六、合作流程

1.发布招募信息

通过学校公示栏和公众号发布招募方案,详细说明合作目的、合作模式、合作项目、招募条件及报名方式等信息,广泛吸引符合条件的项目机构、团队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

①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资料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2日。

②提交方式:将《蝶湖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参照《蝶湖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遴选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的相关材料向学校自主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zdhxx@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校。机构可在清单之外提供更多符合遴选需求的支撑材料。

材料上交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蝶湖东三街6号蝶湖小学阅读中心。联系电话:0371-55053717,联系人:海老师。

③资格初审:学校成立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相应课程的行业专家、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3.综合评审

A.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B.评审方式

①方案陈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机构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校进行现场宣讲,对服务课程方案、师资团队、安全保障、收费标准、机构规范、特色亮点等内容进行阐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②现场答辩:工作小组针对宣讲内容提出问题,报名机构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③评分标准:根据《蝶湖小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遴选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综合评分,学校依据得分情况择优确定拟合作机构名单。

4.审批备案

学校将拟通过遴选的合作机构相关材料报送至经开区教文体局民发中心(校外监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5.公示结果

公示:将拟合作机构名称、服务课程、服务报价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取消合作资格。

6.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合作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协议,明确课程名称、课程数量、班额明细、收费标准、退出机制、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合同期限一年,并将合同报送至区教文体局民发中心(校外监管)备案。

7.上架课程

协议签订后,合作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班额数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增设班额,对应将学校选用的服务课程名称、培训类型、时间安排、收费标准、培训人数等情况上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并备注为“郑州经开区蝶湖小学课后服务课程”,每期课程时长一个月,按照“先学后付”的模式实施收费。合作机构校内课后服务课程应严格与校外培训课程进行区分,防止校内外课程混报的情况发生。

8购买课程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合作机构服务课程上架后,学校通知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有序报名、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和缴费。如同一课程实际报名人数超过上架课程人数,学校及时与合作机构沟通并拓展同质班课数量。

9.开展服务

进入校园按照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和要求严格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依据《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负面清单》,由学校德育处做好全流程监督管理。

学校和合作机构签订的课后服务协议书到期后,根据自愿的原则和需求可选择终止合作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原合作机构和学生家长签订的服务合同全部履约,且无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学校与原合作机构依法终止合同。续签合同:在学生、家长、原合作机构三方共同认可的情况下,原合同提供的服务课程可以继续在校内实施,原则上不再履行相关遴选程序,但学校与原合作机构继续签订新的课后服务协议书,并向区教文体局民发中心(校外监管)备案,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3年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学生家长和原合作机构之间产生的购课行为,应继续严格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

Part.七、退出机制

区教文体局结合《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评价细则》,每学期对合作机构的服务资质、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学校满意度等组织1次质量评估。学校根据日常监管、学生和家长评价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作为区教文体局对入校第三方实施退出机制的主要依据。若合作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规在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招生和教学秩序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学校将立即终止其服务,并及时报区教文体局进行核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直至取消培训资质。因年检不合格、资质被吊销、满意度测评低于80%、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等各种违规情形的被清理机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

Part.八、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

1.学校权利与义务

①权利:严格按照课后服务负面清单对合作的非学科机构进行管理,对教学、活动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提出合理的课程调整、师资更换等建议;对违反合作协议的机构,有权终止合作。

②义务:提供必要的教学场地、设备等资源支持;协助合作机构开展社团活动的组织与宣传,确保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配合合作机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合作机构权利与义务

①权利:按照合作协议开展教学、活动等工作;获取相应的合作报酬或权益;对学校社团建设提出合理建议。

②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参与社团指导;确保教学、活动内容的质量与安全;定期向学校汇报各项教学及活动进展情况。

Part.九、其他事项

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合作资格,并列入学校合作黑名单。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蝶湖小学所有。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71-55053717。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蝶湖小学

2025年10月14日


附 件: 


图文供稿|李艳艳

版式编辑|李   芳

文稿审核|王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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