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贫困师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来源: 郑东发布 作者:郑小编阅读:次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贫困师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东新区各项资助政策,切实缓解东区贫困师生困难,促进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贫困师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东文〔2020〕104)文件要求,结合东区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贫困师生资助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涉及学生资助的情况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在郑东新区就读且具有郑东新区学籍的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每位学生及所在家庭每年申请一次。
二、申请条件
学生资助。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父母或本人持有低保证、建档立卡、特困证、孤儿证等相关证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父母或本人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精神、智力含三级)或重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或父母双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学生申请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家庭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含复印件);
2.学生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村委会(社区)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3.孤儿或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时需提交有关的死亡证明材料;
4.学生的父母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在申请资助时需提供县(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住院花费总清单等);
5.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申请资助时需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程序。1.书面申请。在郑东新区就读的贫困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3)和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见附件5)一并递交学校。2.学校 初审。相关学校要在注意保护青少年儿童隐私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学生名单在所在学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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